文政办函〔2018〕65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放政府办公场所及公共设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统筹共享我县社会资源与通信铁塔等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加速推动“宽带中国”战略的落地实施。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放政府办公场所及公共设施的通知》的精神、县政府与中国铁塔公司吕梁分公司共同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开放相关公共资源,推进社会资源与通信铁塔建设统筹共享。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依法开放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院校、交通枢纽、大型场馆、楼宇社区、旅游景点、道路、桥梁、隧道等公共场所和建(构)筑物,以及路灯杆、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等相关公共设施,市政公共资源的使用,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规定办理。要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资源拥有单
位与吕梁铁塔公司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约等方式开展互利合作,推动各类公共资源的开放共享,有效支持移动通信设施的建设发展。县直有关部门要求于2018年6月21日前,以函告的形式列出可开放的办公场所及公共设施,通知铁塔公司文水办事处。
二、在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保护第一、生态优先、最小干预”的基本原则,结合景区旅游相关规划,采用环保科学新技术,做到景物合一、自然和谐,减少人工印迹。
三、加强规划落实。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将文水县移动通信基站布点规划在总规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吕梁铁塔公司要会同各基础电信运营单位,依据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基站建设计划,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四、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单位应积极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的绿色技术建设基站,持续优化移动通信网络,并对已建基站逐步进行景观化的改造,确保基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统一。
五、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加强铁塔设施安全保护,依照《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吕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吕综治办〔2017〕15号)查处无正当理由逼迁基站、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违法乱收费等行为。加强对基站建设和保护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树立对基站辐射的正确认识,营造有利于支持铁塔、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通信铁塔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将公共资源的统筹开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流程优化、通信铁塔选址建设进度等工作纳入各乡镇督查工作范围,明确目标任务,定期督导促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解决,确保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我县通信铁塔建设。
文水铁塔联系人:米子文 联系电话:18835810730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