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办函〔2023〕64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文水县经济开发区金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6·6”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文水县经济开发区金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6·6”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请示》(文安办发〔2023〕7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文水县经济开发区金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6·6”一般坍塌事的原因分析和性质认定、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三、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依法依规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防范措施建议,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文水县经济开发区金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6·6”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