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方案》及省市县关于矿山生态修复的部署要求,有效开展原文水县磊鑫石料厂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拟对原文水县磊鑫石料厂存放的石灰岩矿实施清理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原文水县磊鑫石料厂,位于凤城镇任家坡村,采矿权人文玉涛,实际控制人成爱国,矿区面积0.0192平方公里。2016年11月13日,该矿发生爆破安全生产事故后关停。目前,矿区堆积的石灰岩矿石块阻碍土壤形成,导致生态修复植树造林难以推进。
二、处置方式
经原文水县磊鑫石料厂实际控制人同意并委托,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矿区堆积石灰岩矿进行存量核定后,通过公开询价,按照市场价值,以协议方式进行处置。
三、收益用途
处置产生的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资金全部用于生态修复。
四、处置时间:
2025年11月启动清理与处置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本次清理处置工作接受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通过电话方式反映。
联系人:梁文德 13834363699
文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