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魁代表:

您提的《关于发挥古建筑文化价值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古建筑是先人为我们留下的珍贵文化瑰宝,它具有历史、文化、科技、艺术等多方面价值。一座保存完好的古建筑,既是研究某一阶段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又是社会、文化变迁的历史见证。

近年来,我局已对1处国保单位梵安寺塔进行修缮;对1处省保单位麻家堡关帝庙进行修缮,对另1处省保单位石永寺楼完成了立项;对11处县保单位进行了修缮,正在修缮的有县保3处,未定级1处。 此外,我局还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1、树立保护标识。对全县30处县保单位树立保护碑,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制作标志牌275块;2、配备基础保护设施。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已安装监控设备、消防设施;3、配备保护人员。配备业余文保员,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虽然我们做了部分工作,但是还远远不够,主要因为我县古建筑300多处,且年代久远,维修费用庞大,而我县财政有限,修缮维护工作难度加大,我们下一步将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强古建筑的维修以及日常养护。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文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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