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宇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鼓励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以及《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有关事项通知>的通知》(吕人社函[2022]386号)文件精神,一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营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在职或离岗创业且所创办市场主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二是为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在我省范围内阶段性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打包集成,给予创业实体15000元扶持。目前已有大学生领取过此类补助。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提升创业就业政策的覆盖面,我局通过组织招聘会咨询台、在政府网发布关于申领就业补助资金相关补贴的公告、编制《就业创业政策指南》向各社区、乡村发放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积极申报,鼓励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