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新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政干字〔202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第90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赵新元同志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郭晓壮同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