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新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政干字〔202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第90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赵新元同志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郭晓壮同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