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请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0年度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函》(文医保函字〔2019〕19号)、《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函〔2019〕86号)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额由财政负担,其中县级财政资助30%。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县级财政需配套75元。我县2019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5388人。按照县级财政75元/人的配套标准,需配套资金404100元。

  根据《关于申请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0年度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函》(文医保函字〔2019〕19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的通知》(晋发〔2017〕44号)、《关于印发吕梁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的通知》(吕政发〔2017〕32号)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县级财政需配套50元。我县2019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388人,按照县级财政50元/人的配套标准,需配套资金269400元。

  以上费用共计673500元。

  公示时间从12月23日至12月29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12317,接收社会监督。

 

  

  文水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