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5年3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山西省委、省政府成立全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担任,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任领导组副组长。省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省安委办、省防减救灾办)。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

专项行动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煤矿领域由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牵头,省矿山安全生产专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重点排查十方面内容。一是强力推 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提高煤炭深部开采安全水平情况。二是深入排查采掘接续紧张、保供任务重、安全风险高的矿井,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不按设计建设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落实水害防治 “三区、三线”管理和“五必须、五严禁”等防控措施,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清2年采掘活动范围内的各种隐蔽致灾因素等情况。四是落实瓦斯防治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以及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等4项措施情况。五是落实遇特殊地质单元、过地质构造带等环节各项安全措施情况。六是双回路供电系统可靠性和落实电气设备失爆、皮带磨损、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内外因火灾防范措施情况,阻燃风筒、皮带、电缆和高分子材料使用管理及相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七是聚焦煤矿地面辅助设施安全,加强“三堂一舍”及办公地点特别是浴室吊篮、井口罐笼等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八是“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九是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双报告” 和挂牌督办情况。十是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煤矿分级属地监管责任,对高风险煤矿、待关闭煤矿、停产停工整顿煤矿和整合煤矿落实巡查等措施情况。专项行动将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级联合检查、市县异地交叉检查、省级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