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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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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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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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权利 |
74602836-8—QT—0003 |
根据授权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即办事项由行政审批科窗口当场受理;承诺事项由首席代表安排相关人员提出办理意见。 |
1、对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或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的;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六条 |
一、行政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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