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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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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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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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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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其他权利  | 
            
             74602836-8—QT—0003  | 
            
             根据授权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即办事项由行政审批科窗口当场受理;承诺事项由首席代表安排相关人员提出办理意见。  | 
            
             1、对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或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的;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六条  | 
            
             一、行政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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