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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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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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
77250798-7-QT-0002 |
企业固定资产总投资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 |
【规章】 1、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2、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3]35号) 附件2第六项 3、《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吕政发[2015]5号)附件第20项 |
1、受理责任:公示企业固定资产总投资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照企业固定资产总投资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条件和标准,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对符合企业固定资产总投资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法定条件的办理事项申请不予受理的; |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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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理:训诫或者书面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原岗位、停职离岗学习、责令辞去或建议免去领导职务、取消执法人员执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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