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教育科技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

类别

职权

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行政检查

01265019-0-JC-000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

【法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

1.制度制定责任:制定完备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制度落实检查责任:按有关制度组织核实资产。           3.决定阶段责任:及时如实汇报分管领导,作出决定。          4.送达阶段责任:按时出具整改意见并送达。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没有制定完备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检查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他人利益。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二十四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