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教育科技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

类别

职权

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行政检查

01265019-0-JC-0003

学校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法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

1.检查责任:科学制定监督检查方案;除突击检查之外,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被检查单位。
2.
处置责任: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实施检查;形成科学合理的督查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复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行政处理。
3.
信息公开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检查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方案。
2.
除突击检查之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被检查单位。
3.
实施检查时没有出示相关文件,也没有告知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4.
未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置意见。
5.
相关信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二十四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