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教育科技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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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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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权 类别  | 
            
             职权 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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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权力  | 
            
             01265019-0-QT-0002  | 
            
             推荐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 
            
             【法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学技术部令第5号) 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1.受理及核查责任:申报单位提交推荐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接到申报材料视为受理。 审查及审批责任: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审查是否通过,通过推荐上报市科技局,不通过告知理由。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2.  | 
            
             1.受理中,故意刁难项目申请人,不按规定程序受理,无原因超时办理,不能一次告知所需材料,不严格审查或故意让虚假资料通过。 核查中,不执行回避制度,人员的调配不合理,故意刁难项目申请人,擅自降低检查标准,现场检查结果的判断,不客观、公正,无原因超时办理。 审查中,违反程序、违规越权审核审批,无故超期办理。 审批中,擅自改变审查结论,违反程序、违规越权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不批准推荐。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2. 3. 4.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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