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教育科技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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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类别 |
职权 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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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确 认 |
01265019-0-QR-0006 |
中考加分优待资格确认 |
《山西省农村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加分办法(试行)》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原因。 2.审查阶段责任:对照条件和标准,对书面申请进行审核,组织现场考察。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政策许可或不许可决定,并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报市招办备案。 |
1.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审查通过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办理的; 4.不依据相关政策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违纪,致审查结论错误的; 5.审查过程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他人利益;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
《山西省农村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加分办法(试行)》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责令离岗培训; 4. 调离岗位;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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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加分优待资格确认流程图
主办机构:教育科技局招生办
监督主体:教育科技局监察股 监督电话:0358-3089089
中考加分优待资格确认廉政风险防控图
主办机构:教育科技局招生办
监督主体:教育科技局监察股 监督电话:0358-3089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