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公安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行政许可类

72593976-0-QT-0016

生产、生活必须车辆限行区域的通行许可

地方性法规】

《山

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十条

1.受理责任:由运输单位提前向途径大队、支队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押运员信息、营运资格、运输货物信息等。
2.告知责任:如因资料不全或其他重要原因不予受理的,书面提出不受理意见及理由,由运输机构及时按照要求补充材料,直至具备受理条件。
3.决定责任:交警同意运输车辆通行,由大队根据支队统一安排和实际情况指定当次的通行时间、路线。不同意通行,告知原因。
4.执行责任:各大队要将车号、所属公司、驾驶员押运员姓名、驾驶证和资格证号码、随车联系电话、运输周期、荷载质量、车辆外观照片等信息进行备案后准予按规定通行,并将备案信息上报至支队。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受理过程中冷、硬、横、推;

2.违法法定程序办理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部门规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20号令)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一、行政处理: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通报批评;暂扣行政执法证件;责令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