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民政局行政给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
形式

 
 

行政 给付

01265017-4-JF-0018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保健费发放

【法律】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告知申请人是否符合办理。

3、决定责任:做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当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立即办理老年证,按规定建立台帐报上级部门。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2
、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3
、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4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5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6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7
、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令);【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