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类型

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项目

子项

165

行政奖励

01265021-1-JL-000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发放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1.受理责任:对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发放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审查责任:违规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予以批准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批准;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批超时。
3.决定责任:做出是否予以奖励的决定,法定告知(不予奖励的应当当面告知理由)。
4.奖励责任: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奖励费。

对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发放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索取、收受贿赂的;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令);【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九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