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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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编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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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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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行政确认 |
01265021-1-QR-0005 |
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优待资格审查 |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关于吕梁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升高中加分优待资格审查的通知》(吕人口发(2008)30号)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据政策文件应当提交的材料和受理条件; 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查资料的真实性。 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加分或不能加分的决定(不予加分的需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对准予加分的公示名单,备案归档,上报市卫计委;对不予加分的书面说明理由;按时办结和告知。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保存备案档案。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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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审查通过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办理的; 4.不依据相关政策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违纪,致审查结论错误的; 5.审查过程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他人利益;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关于吕梁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升高中加分优待资格审查的通知》(吕人口发(2008)30号)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责令离岗培训; 4. 调离岗位;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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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优待资格审查流程图
主办单位:文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358―3305097 3031744
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优待资格审查风险防控图
主办单位:文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358―3305097 303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