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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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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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奖 励 |
72590970-5-JL-0001 |
对举报重大劳动保 障违法行为的奖励 |
【行政法规】 《劳动保障监 察条例》(国 务院令第423 号)第九条第 三款 |
1.受理责任:对举报重大劳动保 障违法行为的奖励符合条件 的予以奖励,对不符合条 件的不予奖励。 2.承办责任:按规定程序 进行操作;对举报材料严 格核查。 3.审批责任:按程序报上 级领导审批。 4.送达责任:在规定时间 内通知举报人。 |
1.对符合举报重大劳动保 障违法行为的奖励条件的不予奖 励; 2.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 奖励; 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 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 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 的决定; 4.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履 职不力导致相关人员权 益受到损害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 政奖励的; 6.过程中索取或收受他 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 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文件的行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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