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

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72590970-5-JL-0001

对举报重大劳动保 障违法行为的奖励

行政法规】

劳动保障监

察条例(国

务院令423

)第九条第

三款

 

1.受理责任:对举报重大劳动保 障违法行为的奖励符合条件 的予以奖对不符合条 件的不予奖励。

2.承办责任:按规定程序 进行操对举报材料严 格核查。

3.审批责任:按程序报上 级领导审

4.送达责任:在规定时间 内通知举报人。

1.对符合举报重大劳动保 障违法行为的奖励条件的不予奖

2.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

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

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

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

的决定;

4.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履

职不力导致相关人员权

益受到损害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

政奖励

6.过程中索取或收受他

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文件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