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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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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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权 力 |
72590970-5-QT-0001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第八条 【部门规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
1.受理责任:公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对申报材料.过程性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现场或当面告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示各个环节。 3.决定责任: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程序,做出准予录聘的决定,应当当场告知。 4.送达责任:对于准予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当场通知其在规定时间上岗,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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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的; 3.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违纪,致使办理错误的; 4.违反法定程序办理的; 5.办理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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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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