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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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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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权 力 |
72590970-5-QT-0013 |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前退休办理 |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第一条第二项 第三项 【规范性文件】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一条 【规范性文件】《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第六条 |
1.受理阶段责任:符合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前退休办理条 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 条件的不予受理(材料不 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 料) 2.承办阶段责任:按规定 程序进行操作,对申报的 材料严格把关。 3.审批阶段责任:对符合 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严格按 照政策办理。 4.送达阶段责任:及时送 达有关文件。 |
1.对符合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前退休办理法定条件的申 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申请人准予办理或者超 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办 理的; 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办 理的; 4.办理过程中,索取或 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 取其他利益;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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