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交通运输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

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

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40745053-X-XK-0016

穿越、跨越公路修建设施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5

1.受理阶段: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阶段: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对许可实施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内容实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5.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5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2、通报批评;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4、责令离岗培训;5、调离执法岗位6、取消执法资格;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