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水利水保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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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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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权类别  | 
            
             职权 编码  | 
            
             职权 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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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给付  | 
            
             01265058-8-JF-0001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及直补资金发放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第二款  | 
            
             1、受理责任:公示告知发放目录及依据、标准,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 
            
             
 1、对项目实施管理中滥用职权、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的 2、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令);【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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