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林业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8

行政征收

01265010-7-ZS-0002

育林基金
的征收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八条
【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32号)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

1、受理责任:公示告知育林基金的征收办法。
2、审查责任:审核育林基金的征收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组织人员实地核查,询问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严格确定育林基金的征收金额。
3、决定责任:做出审核决定,开具育林基金的征收相关财政票据并办理相关手续。
4、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年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核查,加强对征收对象缴款义务的日常监管。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对依法应当征收育林基金
,或者擅自免征、减征的;
2.未按法定范围、程序、权限或时限实施征收的;
3.征收时未使用规定票据或伪造、涂改票据的;
4.截留、坐支、私分或违反规定擅自开支社会抚养款的;
5.在育林基金的征收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6.在育林基金的征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