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林业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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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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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行政许可 |
01265010-7--XK-0007 |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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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公示狩猎证核发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
【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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