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国土资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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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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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类型 |
01265026-2-QT-0001 |
矿产资源储 量登记统计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四条;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储量登记统计资料不予受理的依法追责。 |
【法律】《公务员法》第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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