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利 01265044-9-QT-0002 组织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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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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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统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
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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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其他权利 |
01265044-9-QT-0002 |
组织统计调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1.应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 2.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3.对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没有坚持实事求是上报统计数据的; 2、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不一致的; 3、统计调查时,没有出示统计工作证件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法律】《统计法》第三十七至四十条、四十三条;《公务员法》第五十三、五十六、一百零六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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