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统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
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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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01265044-9—JC—0001 |
对统计调查对象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的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第三十三条 【规章】《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9号)第二条第一款 |
1.检查责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统计检查。 2.处置责任:依据检查结果做出合理、合法的处置决定。 3.信息公开责任:依据统计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没有按照统计法规定进行检查的; 2、对检查结果没有做出合理合法处置决定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法律】《统计法》第三十七至四十条、四十三条;《公务员法》第五十三、五十六、一百零六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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