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文化局其他权力和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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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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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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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权力 |
699139179—QT—0011 |
对文化类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016年2月6日依据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版)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文化类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1.对符合办理文化类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
【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
(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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