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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水县文化局其他权力和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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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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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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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其他权力  | 
            
             699139179—QT—0011  | 
            
             对文化类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016年2月6日依据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版)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文化类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1.对符合办理文化类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 
            
             【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 
            
             (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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