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文水县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的通知
为顺利推进文水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借鉴晋城市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文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文水县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先手棋”和“当头炮”,多次就深化“放管服”改革作出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先后密集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特别指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要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结合起来,加快转变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为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推动我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一流阵营,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在各市县同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具体安排部署,我县于2020年1月8日召开了文水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审管衔接备忘录签署暨集中审批印章启用仪式,正式启动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为推进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顺利开展,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水县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的通知》。
二、具体内容
《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水县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的通知》包含《文水县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文水县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办法(试行)》《文水县行政审批专家评审(论证)管理办法(试行)》《文水县行政审批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文水县行政审批联合核查和勘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水县审管信息联动管理办法(试行)》《文水县行政审批重要事项联席会议制度(试行)》7项制度,分别就做好审批与监管的有序衔接、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行政审批专家的管理、评审业务的开展、联合核查和勘验工作、审管信息联动、行政审批重要事项的办理等方面做出了安排部署,为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