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关于印发文水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Q:文水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4—2025年)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A:为深入贯彻相关文件有关要求,加快补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短板,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以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制定本行动方案。

Q:文水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4—2025年)制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A: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山西省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制定本行动方案。

Q:该行动方案的实施范围和期限是什么?

A:实施范围为文水县全域,辖7镇5乡158村,即凤城镇、开栅镇、南庄镇、南安镇、刘胡兰镇、下曲镇、孝义镇、南武乡、西城乡、北张乡、马西乡、西槽头乡,总面积1068.57平方公里。实施期限为2024—2025年。

Q:该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及工程是什么?

A:重点任务为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清理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种植业面源污染、依法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重点工程共涉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垃圾收储运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18项工程,预计投入资金22.95亿元。

Q:为促进该行动方案顺利实施,有什么保障措施?

A: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县负总责、乡镇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统筹政策资源,加大国家农村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等资金争取力度。三是突出农民主体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环保监督渠道,推动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四是强化监测监控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五是强化监督考核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