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农服发〔2023〕28号
文水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文水县2023年“三夏”小麦
机收作业用燃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
现将《文水县2023年“三夏”小麦机收作业用燃油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水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水县2023年“三夏”小麦机收作业
用燃油补贴实施方案
为做好今年全县“三夏”小麦机收工作,依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对参加2023年“三夏”小麦机收作业的收割机实施作业用燃油补贴,现制定燃油补贴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稳粮保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通过实施小麦机收作业用燃油补贴,减轻农机户及农民负担,提高小麦机收率,确保全县小麦机收顺利开展、适期机收、颗粒归仓、丰收到手。
二、补贴依据、原则、对象和标准
补贴依据:依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给以补贴”之规定,实施补贴。
补贴原则: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乡村核实,部门抽检;定额补贴,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
补贴对象:参加文水县2023年“三夏”小麦机收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个人。
补贴标准:每机收1亩小麦补贴6元。
三、实施程序
(一)落实机收地块。根据各乡(镇)、村小麦种植情况,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组织小麦机收供需对接,将小麦种植地块,逐户、逐地块落实到作业服务组织或具体农机户,并签订机收作业合同。
(二)开展机收服务。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按照供需对接确定的小麦种植户、种植地块、种植面积和签订的机收作业合同,适期完成机收任务。
(三)检查验收。小麦机收完成后,由村委会负责人逐户、逐地块核实小麦机收作业面积和质量,确认面积准确、质量合格后,填写《2023年小麦机收作业记录表》(附件2),农户、作业机手和核实人员三方签字,并对实施作业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汇总作业记录表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由乡(镇)汇总上报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资金兑付。由县小麦机收燃油补贴领导组对公示无异议后的机收作业面积的10%进行抽查检查。抽查检查结束后,形成《2023年小麦机收作业用燃油补贴资金明细表》(附件3)和《2023年小麦机收作业用燃油补贴情况汇总表》(附件4)。将《补贴资金明细表》报所属财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及时兑付给参加小麦机收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小麦机收作业用燃油补贴领导组,领导组要做好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实施组和抽查检查组,实施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机收供需对接、资金兑付等事项;抽查检查组负责全面核查工作。
(二)加强机具保障。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的作用,强化联合收割机的合理调度,确保麦收有机、有人可用。参加小麦机收的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须持有合法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三)加强宣传指导。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2023年小麦机收作业用燃油补贴措施。要加强机收作业期间巡回技术指导,宣传指导机收减损,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保障机收进度和作业服务质量。
(四)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档案管理。要加强补贴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发生。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对实名投诉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
附件:
1.文水县小麦机收作业用燃油补贴领导组
附件1:
文水县小麦机收作业用燃油补贴领导组
组 长:石学东 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丽强 中心副主任
成 员:
郭永秀 中心农机推广股负责人
吴安勇 中心农机服务股负责人
张淑清 中心财务室负责人
李建通 中心农机推广股监理员
王俊威 中心农机推广股监理员
领导组要做好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实施组和抽查检查组,实施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机收供需对接、资金兑付等事项;抽查检查组负责全面核查工作。
实施组:郭永秀、吴安勇
抽查检查组:郭永秀、吴安勇、李建通、王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