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25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河北嵩尚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9批次,合格样品624批次。
不合格样品9批次,具体为:
1.文水县舒心小吃店生产的油条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北嵩尚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文水县南大街便民商店采购的姜的噻虫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北嵩尚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3.文水县岳村物美便利店采购的姜的噻虫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北嵩尚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文水县凤城镇宏伟菜批发零售绿色食品门市部采购的姜的噻虫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北嵩尚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5.文水县西街宝丰便民店采购的韭菜的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北嵩尚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6.文水县北环路胖子蔬菜商店采购的韭菜的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北嵩尚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7.文水县东街人人乐副食商店采购的韭菜的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北嵩尚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8.文水县新华路天天兴超市采购的韭菜的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北嵩尚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9.文水县新华路三宝蔬菜店采购的韭菜的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北嵩尚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624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3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过氧化苯甲酰、偶氮甲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黄曲霉毒素B1、铬(以Cr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7酸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等全部检验合格。
3.调味品87批次,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菌落总数、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罗丹明B、苏丹红I-IV、沙门氏菌、丙溴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多菌灵、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酸值、过氧化值、罗丹明B、罂粟碱、氯化钠、钡(以Ba计)、碘(以I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4.肉制品16批次,检验项目为铬(以Cr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氯霉素、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并a]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5.乳制品14批次,检验项目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蛋白质、乳酸菌数、酵母、霉菌非脂乳固体、脂肪、三聚氰胺、商业无菌等全部检验合格。
6.饮料36批次,检验项目为界限指标、电导率、耗氧量(以O2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茶多酚、蛋白质、镍、亚硝酸盐(以NO2-计)、三聚氰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咖啡因、锑、余氯(游离氯)、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赭曲霉毒素A、溴酸盐、菌落总数、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三氯甲烷、铜绿假单胞菌、糖精钠(以糖精计)、沙门氏菌、霉菌、酵母、安赛蜜等全部检验合格。
7.方便食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1、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全部检验合格。
8.饼干2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全部检验合格。
9.罐头14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商业无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等全部检验合格。
10.冷冻饮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全部检验合格。
11.速冻食品14批次,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黄曲霉毒素B1、铬(以Cr计)、氯霉素、合成着色剂(胭脂红)等全部检验合格。
12.薯类和膨化食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铅(以Pb计)、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全部检验合格。
13.糖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全部检验合格。
14.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草甘膦、甲拌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毒虫畏、氯酞酸甲酯等全部检验合格。
15.酒类28批次,检验项目为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二氧化硫残留量、原麦汁浓度等全部检验合格。
16.蔬菜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亚硝酸盐(以NaNO,计)、大肠菌群等全部检验合格。
17.水果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哒螨灵、啶虫脒、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全部检验合格。
1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霉菌等全部检验合格。
19.食糖6批次,检验项目为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二氧化硫残留量、螨、干燥失重、不溶于水杂质等全部检验合格。
20.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全部检验合格。
21.糕点12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等全部检验合格。
22.豆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蛋白质、等全部检验合格。
23.蜂产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蔗糖、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甲硝唑、地美硝唑、氯霉素、洛硝达唑、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24.餐饮食品20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铬(以Cr计)、可待因、那可丁、罂粟碱、吗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全部检验合格。
25.食用农产品253批次,检验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灭蝇胺、恩诺沙星、丙溴磷、氯吡脲、甲硝唑、酸价(以脂肪计)、6-苄基腺嘌呤(6-BA)、甲基异柳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孔雀石绿、黄曲霉毒素B1、哒螨灵、啶虫脒、百菌清、阿维菌素、啶虫胀、甲胺磷、敌敌畏、镉(以Cd计)、铬(以Cr计)、吡虫啉、氟虫腈、地西泮、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嘧霉胺、腈苯唑、克百威、氧乐果、地美硝唑、铅(以Pb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甲拌磷、噻虫嗪、毒死蜱、氯霉素、总汞(以Hg计)、灭线磷、噻虫胺、腐霉利、涕灭威、总砷(以As计)、倍硫磷、呋喃唑酮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氟硅唑、氯唑磷、联苯菊酯、辛硫磷、苯醚甲环唑、乙酰甲胺磷、螺螨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乐果、呋喃妥因代谢物、糖精钠(以糖精计)、多菌灵、三唑磷、溴氰菊酯等全部检验合格。
备注:
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灰霉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铝的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06日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2、本次检验项目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灰霉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铝的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附件2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1.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过氧化苯甲酰、偶氮甲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铬(以Cr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验项目为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
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食品整治办〔2008〕3 号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 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SB/T 10371-2003 《鸡精调味料》、QB/T 1733.4-2015 《花生酱》、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
(二)检验项目
1.调味品检测项目为氨基酸态氮、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菌落总数、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罗丹明B、苏丹红I-IV、沙门氏菌、丙溴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多菌灵、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酸值、过氧化值、罗丹明B、罂粟碱、氯化钠、钡(以Ba计)、碘(以I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亚硝酸盐(以NaNO,计)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
限量》。
(二)检验项目
肉制品检验项目为铬(以Cr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氯霉素、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并{a}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五、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251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二)检验项目
乳制品检验项目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蛋白质、乳酸菌数、酵母、霉菌非脂乳固体、脂肪、三聚氰胺、商业无菌。
六、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10 号 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T 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GB/T 21733-2008《茶饮料》。
(二)检验项目
调味品的检验项目为耗氧量、亚硝酸盐、余氯、溴酸盐、铜绿假单胞菌、三氯甲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蛋白质、安赛蜜、三聚氰胺、糖精钠(以糖精计)、茶多酚、咖啡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
七、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二)检验项目
方便食品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1、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八、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二)检验项目
饼干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九、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09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二)检验项目
罐头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商业无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十、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31119-2014《冷冻饮品 雪糕》、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二)检验项目
冷冻饮品检验项目为蛋白质、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十一、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SB/T 10379-2012《速冻调制食品》、整顿办函〔2011〕1 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二)检验项目
速冻食品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黄曲霉毒素B1、铬(以Cr计)、氯霉素、合成着色剂(胭脂红)。
十二、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二)检验项目
薯类和膨化食品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铅(以Pb计)、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十三、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73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92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
(二)检验项目
糖果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十四、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茶叶及相关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草甘膦、甲拌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毒虫畏、氯酞酸甲酯等。
十五、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T 15037-2006《葡萄酒》。
(二)检验项目
酒类检验项目为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二氧化硫残留量、原麦汁浓度。
十六、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
(二)检验项目
蔬菜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亚硝酸盐(以NaNO2计)、大肠菌群。
十七、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T 22474-2008《果酱》。
(二)检验项目
水果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哒螨灵、啶虫脒、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十八、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霉菌。
十九、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T 35883-2018《冰糖》、GB/T 35885-2018《红糖》、GB/T 1445-2018《绵白糖》、GB/T 35884-2018《赤砂糖》。
(二)检验项目
食糖检验项目为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二氧化硫残留量、螨、干燥失重、不溶于水杂质。
二十、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二)检验项目
淀粉及淀粉制品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十一、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二)检验项目
糕点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
二十二、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二)检验项目
豆制品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蛋白质。
二十三、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二)检验项目
蜂产品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甲硝唑、地美硝唑、氯霉素、洛硝达唑、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十四、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1〕1 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二)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铬(以Cr计)、可待因、那可丁、罂粟碱、吗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二十五、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抽检依据是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整顿办函〔2010〕50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灭蝇胺、恩诺沙星、丙溴磷、氯吡脲、甲硝唑、酸价(以脂肪计)、6-苄基腺嘌呤(6-BA)、甲基异柳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孔雀石绿、黄曲霉毒素B1、哒螨灵、啶虫脒、百菌清、阿维菌素、啶虫胀、甲胺磷、敌敌畏、镉(以Cd计)、铬(以Cr计)、吡虫啉、氟虫腈、地西泮、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嘧霉胺、腈苯唑、克百威、氧乐果、地美硝唑、铅(以Pb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甲拌磷、噻虫嗪、毒死蜱、氯霉素、总汞(以Hg计)、灭线磷、噻虫胺、腐霉利、涕灭威、总砷(以As计)、倍硫磷、呋喃唑酮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氟硅唑、氯唑磷、联苯菊酯、辛硫磷、苯醚甲环唑、乙酰甲胺磷、螺螨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乐果、呋喃妥因代谢物、糖精钠(以糖精计)、多菌灵、三唑磷、溴氰菊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