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减轻困难家庭出生缺陷患儿就医负担,保障优化生育政策实施。


  关于申请救助的标准和条件,《通知》中明确,临床诊断患有《通知》中明确的出生缺陷疾病病种,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在省内指定实施机构接受诊断、治疗、手术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符合上述条件的患儿家庭均可申请救助。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按照救助项目类别,给予3000元至30000元补助。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包括药费、床位费、诊察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含医疗机构开具的遗传代谢病特殊治疗食品)、康复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通知》中提到,救助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复核公示、申请救助金、拨付救助金、回访七个环节,救助申请人可通过“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微信小程序、项目工作人员可通过“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查询救助进度、了解工作进展。目前,我省共有18所医疗机构被指定为救助项目实施机构,其中包括山西省儿童医院、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