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民办函[2022]70号
各市民政局、财政局: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29号)要求,今年中央财政决定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选择一批地区实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以设区市为主体统一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地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居家和社区基 本养老服务,在组织领导、设施建设、机构培育、政策扶持、
人才队伍、资金支持等方面具有较好基础,有组织实施项目的强烈意愿和相应能力。
(二)申报地区的人口规模和老龄化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方财力等在全省或本市具有代表性。
(三)对项目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和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机制建设的工作设想务实可行,具有一定前瞻性。支持“十三五”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积极申报。
三、资金支持范围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两方面支出: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支持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
(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持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工作基础。主要包括:申报地区60周岁及以上
老年人数量、低收入老年人数量、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数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机构数量,以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相关政策措施、公共财政投入等情况。
(二)重点任务推进安排。主要指申报地区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发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两项重点工作的计划安排及项目结束后持续推进两项工作的计划安排。
(三)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机制建设工作安排。主要指申报地区制定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等方面计划安排。
五、申报审核程序
(一)提出申请。拟申报地区的民政、财政部门联合向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二)省级推荐。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收到项目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1—3个申报地区并排序,报民政部、财政部。
(三)评审确定。民政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申报地区进行评审,采取差额遴选方式确定项目地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公布项目地区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市民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协作配合,严格筛选推荐申报地区,积极做好辖区范围内所有老年人情况及其他工作基础情况的摸底排查,并就摸排情况登记造册,确保所有数据客观真实。
(二)如实填表,按时申报。申报地区要根据摸排情况如实填写工作基础情况表(见附件 1)并附上数据来源,按照申报要求形成申报报告(模板见附件 2,1万字以内),于5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民政厅、财政厅。电子申请材料请发送至通知所附邮箱地址,纸质申请材料请邮寄至通知所附通信地址。
附件:1.2022 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地区工作基础情况表
2.2022 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报告(模板)
山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联系人:牛琰凤
联系方式:0351-6387363
邮箱地址:sxsmztylc@163.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街9号山西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联系人:吴晓东
联系方式:0351-4040722
邮箱地址:418922660@qq.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山西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