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为了公共利益需要,2020年4月27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启动公告,经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南安镇杨乐堡村集体土地4.2198公顷、蔚家堡村集体土地1.9802公顷,并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南安镇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杨乐堡村、蔚家堡村

  三、权属状况:集体

  四、征收范围:杨乐堡村、蔚家堡村(附坐标)

  五、土地调查现状:已建厂,杨乐堡村4.2198公顷(63.3亩),蔚家堡村1.9802公顷(29.7亩)。

  六、征收目的: 工业用地

  七、补偿标准金额:暂按晋政办发201860号文件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1936元/亩,补偿倍数为21-27倍,杨乐堡村征地补偿费合计315.8228万元,蔚家堡村征地补偿费合153.6803万元,合计469.5031万元。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后,按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补偿。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财政拨款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杨乐堡村委、蔚家堡村委及相关权利人员

  十、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社保补贴

  十一、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执行。

  十二、公告方式:公告栏张贴,并通过网络平台予以公开。

  十三、公告时间:30天

  十四、公告地点:杨乐堡村委、蔚家堡村委

  十五、补偿登记时间、地点等事项:公告期满前两日,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登记。

  十六、异议反馈渠道: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十七、复议诉讼权利: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在六十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刘成成  联系电话:13935898234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