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为了公共利益需要,2020年4月27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启动公告,经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南安镇杨乐堡村集体土地4.2198公顷、蔚家堡村集体土地1.9802公顷,并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南安镇。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杨乐堡村、蔚家堡村。
三、权属状况:集体。
四、征收范围:杨乐堡村、蔚家堡村(附坐标)。
五、土地调查现状:已建厂,杨乐堡村4.2198公顷(63.3亩),蔚家堡村1.9802公顷(29.7亩)。
六、征收目的: 工业用地。
七、补偿标准金额:暂按晋政办发〔2018〕60号文件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1936元/亩,补偿倍数为21-27倍,杨乐堡村征地补偿费合计315.8228万元,蔚家堡村征地补偿费合计153.6803万元,合计469.5031万元。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后,按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补偿。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财政拨款。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杨乐堡村委、蔚家堡村委及相关权利人员。
十、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社保补贴。
十一、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执行。
十二、公告方式:在公告栏张贴,并通过网络平台予以公开。
十三、公告时间:30天。
十四、公告地点:杨乐堡村委、蔚家堡村委。
十五、补偿登记时间、地点等事项:于公告期满前两日,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登记。
十六、异议反馈渠道: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十七、复议诉讼权利: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在六十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刘成成 联系电话:13935898234)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