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征地乡镇:南安镇。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杨乐堡村。
三、权属状况:集体。
四、征收范围:杨乐堡村,详见坐标。
五、土地调查现状:已建厂,土地调查数据库中:水浇地0.7592公顷(11.388亩)、建设用地0.5994公顷(8.991亩)。
六、征收目的:用于工业用地。
七、补偿标准金额: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标准补偿,水浇地5.8080万元/亩,建设用地4.8400万元/亩,征地补偿费合计109.6579万元。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财政拨款。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杨乐堡村委及相关权利人员。
十、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社保补贴。
十一、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执行。
十二、公告方式:公告栏张贴,并通过网络平台予以公开。
十三、公告时间: 30天 。
十四、公告地点: 杨乐堡村委。
十五、补偿登记时间、地点等事项:公告期满前两日内,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登记。
十六、异议反馈渠道:若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向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反馈。
十七、复议诉讼权利:若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在60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3935898234)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