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土储国告〔2024〕1号
文水县2008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08〕178号文件批准,为解决历史遗留批而未供问题,现对该批次中凤城镇桑村营村土地3.0147公顷实施征地,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项目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晋政地字〔2008〕178号
3、批准时间:2008年9月3日
4、批准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权属、位置
原权属为桑村营集体所有,后因权属转变为凤城镇集体所有。
三、征地土地面积、地类
面积3.014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金额
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99.103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298.7673万元。
特此公告。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