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公〔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决定启动征收孝义镇南武度村集体土地,该项目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为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乡镇、村
孝义镇南武度村。
二、权属状况
集体。
三、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
南武度村,面积为33.0164公顷(附坐标,影像图)。
四、拟征收土地目的
促进经济发展。
五、拟征收土地用途
工矿用地。
六、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一)调查单位:文水县自然资源局。
(二)调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三)调查地点:孝义镇南武度村。
(四)调查程序:县自然资源局与孝义镇政府对接,由镇政府组织南武度村村委核实被征地户详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五)调查人员:县自然资源局、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孝义镇人民政府、南武度村村委相关责任人及相关权利人员。
七、相关要求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拟征地界址点成果表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