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则天大街(兴华路-滨河西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

文政公〔2024〕3

为改善文水县县城人居环境,优化公共基础服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则天大街(梧桐路-滨河西路)道路两侧部分地块及房屋进行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则天大街(梧桐路-滨河西路)道路两侧部分土地及地上房屋(具体以道路红线和建设实际需要为标准)。

上述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征收目的

优化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改善县城人居环境。

三、征收主体及实施单位

征收主体:文水县人民政府

征收实施单位:文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一)调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调查。

(二)调查程序及内容: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等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三)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手续或文件。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以及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对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