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13〕20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吕政办发〔2020〕7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南安镇北胡村等7个乡(镇)25个村集体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决策事项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文水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南安镇北胡村集体土地22.1290公顷、谢家寨村集体土地6.1019公顷和南安村集体土地11.8007公顷;南庄镇温云村集体土地5.1256公顷、横沟村集体土地4.3932公顷和温云营村集体土地3.2520公顷;西城乡东石候村集体土地1.4757公顷、武良村集体土地10.8619公顷、西城村集体土地5.0026公顷和东城村集体土地10.1057公顷;南武乡东庄村集体土地14.7114公顷、西庄村集体土地4.6706公顷、北明阳村集体土地3.3646公顷和南明阳村集体土地4.3540公顷;下曲镇青高村集体土地7.4189公顷、下曲村集体土地1.6109公顷和石永村集体土地11.5626公顷;北张乡武村集体土地9.5560公顷和郑家庄村集体土地4.5507公顷;西槽头乡尹家社村集体土地2.5357公顷、西槽头村集体土地0.0428公顷、狄家社村集体土地4.2811公顷、闫家社村集体土地4.4259公顷、王家社村集体土地7.2786公顷和裴会村集体土地0.4951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公路用地。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区域内以及可能受新建项目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意见反馈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文汾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连俊强
电话:19934962309
电子邮箱:jqlian@163.com
附件:项目用地影像图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