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信息公开

2024-12-02

一、基本信息

文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成立于2002年2月。2015年10月,粮食局合并到发改局。2019年3月,物资产业管理中心合并到发改局。2024年6月,大数据服务中心合并到发改局。现有工作人员57人(其中领导一正二副,党组成员4名)内设党建办、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财务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事业股、行政审批股、物价管理股、粮食物资储备股、粮食调控监管股、国民经济综合股、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国防动员股、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股、数据管理股、民营经济发展促进股

下设科级事业单位:文水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加挂文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牌子。

单位位于北环城路原药监局院内,电话:0358-3021443,邮编:032100

二、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3.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制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核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6.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7.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8.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9.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1.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12.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3.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国家和省、市价格政策;牵头拟订全县价格规划草案,研究提出价格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全县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执行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省、市委托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价格政策;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

14.承担价格鉴定、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开展粮食收购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18.管理县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9.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0.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1.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负责人民防空职能、交通战备综合协调职能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1.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2.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印签、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负责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建设、绩效管理等工作。

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应诉、行政决策等工作。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组织政府定价听证、价格行政处罚听证。承办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业务工作。

3.财务股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国民经济综合股

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县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及调控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和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

5.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管理工作。

6.社会事业股

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文化、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残疾人、技校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科技、教育和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编制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7.物价管理股

负责管理国家及省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省、市委托的工农产品及其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承担价格综合业务工作。

负责全县主要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汇总、分析,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成本调查工作,发布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汇总资料和相关信息;组织农村大集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定(调)价(费)的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修理业的差价率、评审等级标准;拟订有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价格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预测。

8.粮食物资储备股

拟定粮食仓储、基建规划及有关年度计划;负责县级储备粮管理,县储粮资格认定;制定县储备粮库存和轮换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组织实施县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负责全县粮油仓储设施和粮食流通基础投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粮食企业粮油仓库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服务建设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系统的多种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应急物资储备、调拨;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9.粮食调控监管股

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指导建立县级储备粮;组织起草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的方案;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提出政策性粮油购销价格建议;负责城乡粮油网点规划;负责组织和协调政策性粮食的运输。

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监督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油计划、数量、品质、质量和技术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全县粮食流通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组织实施全县“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负责粮食企业财会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10.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

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负责企业债券管理工作;参与企业上市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监管制度,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制度标准拟订与综合管理工作。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11.国防动员股

负责县国动办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国防动员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动员准备、潜力资源、新域新质、网信数据、训练演练、组织实施、督导落实和人防建设管理、组织实施等职能,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职能。

12.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股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军地有关重大问题;安排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军民融合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军民融合,以及国防交通、人民防空、通信信息资源、能源水利、生物安全等基础设施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

13.数据管理股

承担数据管理相关职责,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民营经济发展促进股

指导、协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民营经济领域理论问题研究。建立完善全县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会同有关方面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价意见和改革措施建议。

建立健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监测体系,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形势报告。加强民间投资服务。跟踪监测、分析研判民间投资形势,参与拟订并推动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参与研究并协助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

四、领导信息

刘德志: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郭志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物价管理、成本调查、价格认证、价格监测工作、河长制工作、林长制工作、太中银铁路协调工作

胡艳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国防动员(人防)工作、经济和国防协调发展工作(项目监管)

侯中治:党组成员、县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负责项目推进中心全面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含对接市发改委农经科、产业科、资环科业务)、社会事业工作(合对接市发改委科教科业务)

李向前:党组成员、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马  刚:系统党建办主任  负责党建安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访、综合治理、法规工作。

孟海涛:系统工会主席  负责财务、人事劳资、工青妇、人才工作

文燕军: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粮食物资储备工作办公室(档案)工作

郝卫光: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向前主任负责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大数据管理工作),国民经济综合工作(含对接市发改委地区科、服务业科业务)脱贫攻坚消费扶贫工作专班和乡村振兴联络组工作

温培俊:县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  协助中治同志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分管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工作(含对接市发改委改革科业务)

赵兴文:县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  协助中治同志做好项目推进中心有关业务工作。

五、咨询投诉受理

联系电话:0358-3021443

单位地址:北环城路原药监局院内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邮政编码:03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