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小红(身份证号:142322********4529)

被继承人:陈永建(身份证号:142322********4510)

申请人张小红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于2025年1月27日向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村委证明、户成员信息、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房屋放弃继承声明书、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陈永建于2022年9月26日因各种疾病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文水县韩村御庭华府15号楼1单元1402室,不动产权证号:晋(2021)文水县不动产权第000076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张小红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梧桐路自然资源局往北20米

联系电话:0358-3300909

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