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1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梧桐路自然资源局往北20米。 。
联系方式: 0358-3300909。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王小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 文水县韩村御庭华府11号楼3单元1202室 | 晋(2022)文水县不动产权第0003069 | 梁秀平 |
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