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16-6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帮扶的通知》(吕人社字〔2017〕328号)文件精神,市、县两级政府为符合缴费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最低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标准是100元/人/年,县级财政负担70%,即70元/人/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条件是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及以下农村居民(不含在校生及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我县2018年符合缴费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2805人。按照县级财政70元/人/年的配套标准,我县共配套资金196350元,特此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358-3305881,接收社会监督。

  

  文水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