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农规发〔2023〕2号)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标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吕农函〔2024〕75号)文件要求,我局现将规模养殖场户及资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共需拨付资金859005.9375元。

一、补助对象

2024年在“牧运通”系统上申请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审核通过的养殖场(户)(见附表)。

二、补助内容

国家强制免疫疫苗: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口蹄疫疫苗,布鲁氏菌病疫苗,小反刍兽疫疫苗。

省级强制免疫疫苗:猪瘟疫苗,新城疫疫苗

三、疫苗补助标准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肉鸡0.13元/只,免疫1次/年,0.5ml/只/次;种(蛋)鸡0.4元/只,免疫3次/年,0.5ml/只/次。种鸡、蛋鸡新城疫疫苗0.0501元/只,免疫2次/年,4羽份/只/次。

补助测算说明:根据牧运通疫苗入库量、对应发票、实际存栏数、疫苗使用量及免疫抗体检测报告等取最低值综合认定予以补助审核。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书面递交材料等形式,在公示截止日期前向文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

联系人:马建峰

通讯地址:文水县狄青大街1号

联系电话(传真):0358-3308955

电子邮箱:wsrncyfzzx2021@163.com

附件:文水县2024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规模养殖场户名单及补助资金统计表

文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