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吕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吕农办发〔2026〕1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试点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主体的范围和条件
(一)家庭农场
1.依法成立与数字赋能。已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且基础信息完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年以上。经营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生产与管理技能,生产经营场所悬挂家庭农场标识牌。须已申请家庭农场“一码通”并注册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财务收支记录完整,真实反映经营状况。
2.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有基本的生产配套设施及必要农业机械;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齐全,污染物排放达标;生产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3.适度规模与科技运用。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及管理能力相适应,年销售总额不低于20万元。严格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完善生产记录档案;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质控技术。产业特色明显,发展潜力较大。
4.联农带农与示范效应。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超过所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农业净收入占总收益的80%以上。在科技运用、生产技能、经营模式、产品营销、管理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户示范效应强,有效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二)农民合作社
1.依法登记与民主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登记设立并运行2年以上;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与实际运营一致,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独立银行账号,参照示范章程并结合实际制定章程,未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2.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按期召开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对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
3.规范生产与财务管理。配备必要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成员账户健全,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总额不低于60%。广泛推行标准化生产,具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完善的生产、包装、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记录制度。
4.联农带农与服务能力。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年经营收入达到80万元,主要产品畅销,市场销售半径大,带动农户数量多,增收潜力大。
二、遴选流程
采取自主申报、审核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支持对象,优先支持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主要流程为:
(一)自主申报。有申报意愿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经乡镇审核同意后盖章,向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2026年培育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资料一式三份。不得以中介机构直接代理申报资料。
(二)县级审查。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查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相关资料,择优确定支持对象,并按规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支持标准与用途
(一)支持数量与标准。在文水县培育1个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奖补20万元,自2024年以来承担过中心项目的不得再承担本项目的建设。
(二)资金用途。资金可用于项目主体从农业生产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支出,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购买一次性农资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财政补助资金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的80%。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摘要表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家庭农场“一码通”图片
(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经营权流转汇总表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选取流转面积较大的3份即可)
(七)家庭农场和合作社2025年财务报表
(八)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复印件
(九)家庭农场主和合作社理事长个人征信报告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由有意愿的主体提出申报申请,将申报材料报至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报名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慧颖 梁建科
联系电话:0358-3016500
文水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