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农规发〔2023〕2号)、《关于印发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晋农发〔2025〕10号)、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标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吕农函〔2025〕79号)和文水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文水县关于“先打后补”工作的工作要求的通知》(文防指字〔2025〕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将规模养殖场(户)资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共有50家规模养殖场(户),申请拨付资金727859.96元。

一、补助对象

2025年在“牧运通”系统上申请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贴,经乡(镇)对申报信息进行实地查看、初审确认后,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养殖场(户)(见附表)。

二、补助内容

国家强制免疫疫苗: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口蹄疫灭活疫苗,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布鲁氏菌病疫苗,羊小反刍兽疫疫苗。

省级强制免疫疫苗:猪瘟疫苗,种鸡、蛋鸡新城疫疫苗。

三、疫苗补助标准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肉鸡0.08元/只,种鸡、蛋鸡0.4元/只,肉鸭、肉鹅0.27元/只,鸭、鹅0.8元/只;口蹄疫灭活疫苗:猪2.18元/头,牛2.86元/头,羊1.43元/只;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2元/头;羊小反刍兽疫疫苗0.31元/只;布鲁氏菌病疫苗:牛1.11元/头,羊0.22元/只;猪瘟疫苗1.54元/头;种鸡、蛋鸡新城疫疫苗0.05元/只。

四、补助数量

补助畜禽数量:肉牛、肉羊、生猪、肉禽补助数量以产地检疫数为主要依据,种畜禽、蛋禽、奶牛补助数量以实际存栏数、保险数据为主要依据并结合疫苗使用数量、畜禽饲养量、无害化处理数量等综合认定。仔畜禽数量不纳入补助数量范畴。

疫苗免疫用量:肉鸡(鹌鹑、鸽)按每年免疫1次高致病性禽疫3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每只每次免疫0.5毫升;肉鸭(肉鹅)按每年免疫1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每只每次免疫1毫升;其它鸭、鹅按每年免疫3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每只每次免疫1毫升。猪按每年免疫2次口蹄疫灭活疫苗(或口蹄疫合成肽疫苗),每头每次免疫2毫升(或1毫升)。羊按每年免疫2次口蹄疫灭活疫苗,每只每次免疫0.5头份。羊小反刍兽疫疫苗和布鲁氏菌病活疫苗按每年各免疫1次,每只每次免疫1头份。牛按每年免疫2次口蹄疫灭活疫苗,每头每次免疫1头份。肉牛和已在省级备案免疫布病疫苗的奶牛场每年免疫1次布鲁氏菌病活疫苗,每头每次免疫5头份。猪瘟疫苗按每年免疫2次,每头每次免疫2头份。新城疫疫苗按每年免疫2次,每只每次免疫4羽份。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书面递交材料等形式,在公示截止日期前向文水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9日

联系人:马建峰

通讯地址:文水县狄青大街1号

联系电话(传真):0358-3308955

电子邮箱:wsrncyfzzx2021@163.com

附件:文水县2025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规模养殖场户名单及补助资金统计表


文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