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规范完善减贫防贫保险机制的指导意见》(晋脱贫攻坚组〔2020〕11号)和8月15日市扶贫办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精神,三类户(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要进一步加强帮扶力度,确保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经县领导研究批准,同意为边缘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脱贫保障综合保险。

  一、边缘人口18人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为250元/人/年,共4500元。

  二、新增贫困人口27人和边缘人口109人需缴纳脱贫保障综合保险,标准为239元/人/年,共32504元。

  以上共需资金37004元。

  公示时间10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12317,接受社会监督。

  

  文水县扶贫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4日